盐城又一地块拆迁,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补偿费、奖励公布!

盐城资讯发布 2021-01-04 1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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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又一热门地块官宣要拆迁了!快来看看这次有你家吗?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地块一) 该地块共计征收368户,其中住宅367户,非住宅1个,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23802平方米。 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地块二) 该地块共计征收116户,其中住宅116户,房屋

近日!盐城又一热门地块官宣要拆迁了!快来看看这次有你家吗?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地块一)

该地块共计征收368户,其中住宅367户,非住宅1个,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23802平方米。

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地块二)

该地块共计征收116户,其中住宅116户,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9749平方米。

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地块三)

该地块共计征收217户,其中住宅215户,非住宅2个,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13518平方米。

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地块四)

该地块共计征收346户,其中住宅340户,非住宅6个,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16431平方米。

具体范围见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

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附图)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奖励

1.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按照《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 [2018]96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 [2018]61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亭湖区关于住宅房屋征收搬迁推广使用结算凭证安置补充意见>的通知》(亭政办发 [2019]31号)《关于全区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进一步推广使用结算凭证安置的通知》(亭住建字 [2020]62号)文件执行。

2.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为:

(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0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

(2)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15元;

(3)仓库、生产及营业性用房每平方米20元,特殊生产设备拆装、搬迁的补偿费用另行评估确定;

3.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月计算,临时安置不足一个月的,按足月给予计算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月给予补偿

4.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

①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且被征收房屋为平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增加15%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②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且被征收房屋为多层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增加10%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③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5.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照约定搬家让房的,给予签约和让房奖励。具体标准为:

①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累进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含45平方米),按照600元/平方米计算;45平方米以上9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照300元/平方米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120元/平方米计算。

②根据签约和让房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每户较高不超过1万元的签约奖励和1万元的让房奖励

盐城要发展,旧城需改造希望随着棚户区改造的进一步推进,盐城将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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