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到底还能不能买了:擅自变更商品房层高

盐城资讯发布 2018-11-26 16: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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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到底还能不能买了

盐阜网事平台以《盐城碧桂园擅自变更层高 业主认为花两层钱买的一层的门面》曝料:

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方变更层高,将原合同约定的层高5.9米层高,单方变更为3.45米(交房时为3.65米),引发业主不满。业主称: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明确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业,属钢混结构,层高为5.9米。

合同签订,业主首付款交付后,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因政府备案的该商品房层高不能修改,该层高5.9米实际己包含了物业管理用房的层高,该物业管理用房不包含在双方约定的买卖范围内,实际交付给你们的层高约为3.45米。业主称:我们买碧桂园5.9米层高的门面房,计划挑高一层,将一层门面房变成两层,碧桂园单方变更层高,完全打乱了我们的规划。我们等于花两层的钱,买了一层的门面。

盐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方变更层高后,多次以书面告知形式要求业主承认他们单方变更后的规划。

并以固定格式,胁迫业主承诺接受层高度更事宜。

此后,当事业主多次找碧桂园售楼人员交涉,始终没能达成协议。

业主孙加吉称:“我们看到层高没有5.9米高,多次去售楼部了解情况,一开始售楼部说帮你们浇好不好吗?再后来我们觉得浇好的层高不符合我们使用,再到售楼部去,他们说帮我们开好洞,叫我们回来设计个图纸,他帮我们把楼梯弄好,再后来他们发了个函给我们,强迫我们同意3.65米层高,我们立即去售楼部,他们承诺到交房完我们5.9米层高。一次次搪哄我们。”协议不成,业主一纸诉状将碧桂园告上法庭,事件发生逆转。碧桂园辩称:案涉房屋的设计层高为3.65米,之所以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写的层高为5.9米,是因为房管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中错误的填写了5.9米,双方购买房屋本意就是3.65米的层高,所以被告不存在违约的行为,因此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碧桂园辩称摘录自碧桂园辩护词)

白纸黑字的合同碧桂园干脆不承认了?业主前往盐都服务大厦房产局查询碧桂园预售证的备案图纸,房产局工作人员查询后回复:预售证图备案只有面积,没有层高,建议业主到十一楼测绘中心查询,测绘中心一戴眼镜的女性工作人员电脑查询层高为5.9米,而经办此项工作的韦姓工作人员称设计图纸己经有过变动。当事业主认为:和他们同期购买、紧邻的101、102业主己经拿房,层高就是5.9米,这其中究竟有多少猫腻?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交易?

                                                      

来自于: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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